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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农村部:将再选约10个省市县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
发布时间:2019-04-25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 来源:中国青年报

  本报北京4月23日电(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 李晨赫)在今天上午一季度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发布会上,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副司长赵长保透露,将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,再选择约10个省份、部分地市和县整建制开展试点,同时鼓励地方自主扩大试点,力争试点范围覆盖到80%左右的县级单位。

    赵长保介绍,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中的一件大事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有关部门不断推动改革,取得了一系列历史性突破。

    一是推动出台纲领性文件。第一个涉农重大改革试点方案《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》的出台,《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》的印发,对改革作出了顶层设计。

    二是积极开展改革试点。2015年以来,先后开展了三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,共确定3个省、50个地市、279个县为中央试点单位,前两批129个县的试点任务目前已经完成。

    三是开展清产核资工作。目前已有184.2万个集体经济组织完成了清产核资数据在线报送。

    四是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注册登记制度。截至目前,全国已经有超过15万个村完成了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,确认集体成员3亿多人,累计向农民股金分红3251亿元。

    赵长保介绍,下一步,将聚焦清产核资、股份合作制改革这两项硬任务,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:

    一是按期完成清产核资,指导各省及时上报数据和总结报告,农业农村部形成全国清产核资总报告,上报党中央、国务院。二是加快推进产权制度改革试点。三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。配合中央组织部、财政部落实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政策,扶持约两万个村开展试点示范,制定实施贫困地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计划。四是积极推动集体经济组织立法进程。